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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非遗工坊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印发,对2023年度省级非遗工坊补助经费申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通知》明确,本次专项补助经费申报范围为全省121家省级及以上非遗工坊。申报程序方面,要按照属地化原则,由省级非遗工坊提交申报材料,市(州)县(区)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并评审遴选,推荐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进行论证评审、确定拟补助名单,协调省财政厅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省级非遗工坊进行经费支持。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高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