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联合发文,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开始组织申报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

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采取“无纸申报、常年受理、网络评审、精准服务”的方式,网络受理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开始,今年计划组织评审三次。各地科技管理部门于6月30日、8月5日、9月16日分三批完成审核推荐。

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自评,自评符合认定条件的按相关程序申报。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条件的企业,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可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认证后选择高新技术企业办理模块,按照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之后,由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申报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审核情况以正式函件报市(州)科技管理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并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财政奖补资金。同时,对于在申报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相关工作。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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